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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洋牧场专家组全名单

2018.11.08 19:33:01  来源: 蓝色海洋经济网   作者: 管理员   字体:【
【导读】近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发布了《专家咨询委员会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和《第一届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框架》,委员会由物理海洋、人工鱼礁、渔业资源、海洋生态……

农业部发布《海洋牧场建设 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和《第一届海洋牧场建设 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框架

近日,农业部办公厅下发通知,发布了《专家咨询委员会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和《第一届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组织框架》,委员会由物理海洋、人工鱼礁、渔业资源、海洋生态、海水养殖、设施装备、工程建设、计划财务、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46位专家分为鱼礁设施、海洋生态、工程管理三个专家组,唐启升院士担任主任。


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章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我国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的指导,推动全国海洋牧场科学规范有序发展,特成立农业部海洋牧场建设专家咨询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第二条 委员会在农业部领导下,为国家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提供决策咨询及技术支持。

第二章  组织机构

第三条 委员会由物理海洋、人工鱼礁、渔业资源、海洋生态、海水养殖、设施装备、工程建设、计划财务、行政管理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第四条 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3-6名。委员会内设若干技术咨询专家组,每个专家组设组长1名,副组长1-2名。

第五条 委员会秘书处设在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秘书处设秘书长1名,秘书长由在职人员担任。委员会闭会期间,由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

第三章  委  员

第六条 委员会委员由所在单位推荐,经委员会秘书处审核后上报农业部批准聘任。委员每届聘期5年,凡符合条件的经批准可以连聘。

第七条 委员会委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我国海洋牧场建设事业,作风正派、坚持原则、公正廉洁;

(二)身体健康,能够履行委员的职责。除院士外,年龄一般不超过70岁;

(三)在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以及相关领域具有较高的学术地位和影响,了解和掌握相关学科的发展前沿和趋势,具有副高级以上技术职称或副处级以上职务。

第八条 委员会委员应根据工作需要和其他原因及时予以调整、增补。其中,委员因工作调动或其他原因不再从事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等相关工作,或连续两次无故不参加委员会活动,由委员会秘书处报农业部批准予以调整。

第四章  工作任务

第九条 为国家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提供决策咨询、建议及技术支持。

第十条 向农业部反映国家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策建议。

第十一条 参与以下工作:

(一)全国海洋牧场建设规划及重大管理政策制定;

(二)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技术规范及标准等技术文件起草制定;

(三)国内渔业油价补贴调整人工鱼礁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审查和项目验收;

(四)国内渔业油价补贴调整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五)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评审、后续考核评价、监督检查及农业部渔业渔政管理局委托的其他工作;

(六)全国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技术培训及科普宣传活动。

第五章  工作规则

第十二条 委员会每年召开1次全体会议,由主任委员或主任委员委托的副主任委员主持召开,研究讨论有关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方面的重大事项、年度工作计划,交流工作开展情况等;如遇紧急事项或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以不定期召开全体会议或委员代表会议。

第十三条 委员会全体会议对重大事项的决定和审议意见,如需表决,应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做出决定,全体委员三分之二以上需出席会议,并且出席会议人数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方为有效。

第十四条 提交委员会讨论的议题,委员会可预先指定一名或几名委员提出初审意见后再提交全体会议审议;对重大议题,委员会可预先组织部分委员对议题涉及的内容进行专题调研,形成调研报告,再提交全体会议审议。

第十五条 根据工作需要,委员会可不定期召集专家组组长研究具体事项;各专家组组长根据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集全体或部分小组成员研究具体事项。

第十六条 委员会秘书处根据农业部办公厅印发的《人工鱼礁建设项目管理细则》和《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管理工作规范》,推荐相关专家参与农业部和省级渔业主管部门组织的国内渔业油价补贴政策调整人工鱼礁建设项目评审、验收以及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评审、年度评价和复查工作。专家的选取应具有专业代表性,能够满足相关工作需要。

第十七条 国内渔业油价补贴调整人工鱼礁建设项目评审和验收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属项目申报材料编制单位的专家或与项目实施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评审专家组成员。凡与项目实施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个人不得作为验收专家组成员。

第十八条 国家级海洋牧场示范区评审、年度评价和复查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属示范区技术依托单位的专家或与示范区运行管理有直接利害关系的人员不得作为示范区评审、年度评价和复查专家组成员。

第十九条 委员本人不能出席委员会活动的,可书面委托本领域相关人员代为参加,并说明原因。

第六章 奖励和惩罚

第二十条 凡在海洋牧场的研发、推广、建设、运行和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委员,由委员会给予奖励。

第二十一条 对违反本章程、弄虚作假、以权谋私者,由委员会对其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报农业部批准除名,或建议所在单位给予相应处理。

第七章  经  费

第二十二条 委员会工作开展由农业部专项经费支持。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三条 本章程自农业部批准颁布之日起生效,其解释权归农业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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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渔业渔政局张显良局长指出,委员会成立对于加强海洋牧场建设科技支撑,完善海洋牧场建设决策咨询制度,进一步提高重大决策的科学化水平,具有非常重要意义。各位委员要发挥好专家作用,积极参与全国海洋牧场建设和管理相关工作,加强对海洋牧场方面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重要问题的研究,为海洋牧场发展提供技术支撑保障。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中国水产学会要认真履行秘书处职能,做好专家委员会的服务工作,为各位专家参与相关工作、发挥科技支撑作用提供便利、创造条件、搭建平台,同时还要发挥自身两个体系的优势,引导带动各级推广机构和学会系统参与海洋牧场建设,积极为我国海洋牧场发展贡献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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